每逢“3·15”,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都备受关注。具体到金融领域,一系列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”正在全国各地有序开展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3月11日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场“部长通道”集中采访时也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,一定要警惕花样翻新的非法金融活动。
金融“3·15”要抓典型,更要抓日常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何重要?这是践行金融为民、金融惠民、金融便民的有力举措,是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途径。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两类风险。一是劣币驱逐良币。不法金融活动凭借“保本高息”诱饵扰乱市场,消费者、正规金融机构利益受损,市场失序。二是正规金融机构的个别工作人员也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相较于前者,后者对产品不熟悉、对规则不了解,更容易被前者敲竹杠。
抓典型,就是要解决当前金融消费者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。如何有效识别花样翻新的非法金融活动?购买理财产品时,个别工作人员误导销售怎么办?“代理退保”“征信修复”等非法职业代理的危害是什么?解决这些问题,当务之急是要“开正门、堵偏门”。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对非法金融活动露头就打,并确保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理财产品销售“录音录像”要求等,及时查漏补缺,筑牢风险防范堤坝。
抓日常,就是要从长远计,完善制度建设,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,并有效联动各方力量,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。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。
首先,下好先手棋,帮助消费者“学金融、懂金融、用金融”,提升消费者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。如何让金融知识真正融入消费者生活?丰富、创新宣讲渠道是关键。接下来,金融机构可充分借助手机银行、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,通过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,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,有效识别网络平台诱导投资等。此外,金融机构还可充分发挥线下渠道作用,定期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企业、进商圈,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、有特色的宣讲活动。
其次,弥补短板弱项,规范日常工作,营造安全高效的金融消费环境。一要夯实已有基础,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落细。例如,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,不仅要落实“录音录像”要求,还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,做好投资者风险测评工作,把合适的金融产品卖给合适的消费者,严防“挂羊头卖狗肉”。二要查漏补缺,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。要持续整治个别员工私售“飞单”问题,完善制度规则,优化员工考核机制。
最后,畅通投诉通道,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。当前,一些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部分消费者不善维权、不会维权的特点,打着“法律咨询”“法律援助”旗号,冒充专业法律人士,诱导消费者委托其“代理退保”“代理维权”,骗取高额费用。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宣传普及,提升消费者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、参与度、认可度,切实捍卫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。